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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資產折舊、攤提與處分紀錄方式

紀錄財產處分的報廢與出售

位置:左側功能列「交易」>「交易列表-財產列表」


使用以下四個指定付款原因建立付款交易時,交易下方會自動展開財產清單表格。填寫完成後,系統會自動計算每月折舊攤提,並將財產明細彙總至「財產列表」中。

  • 辦公設備-1460

  • 機器設備-1440

  • 房屋及建築-1430

  • 未攤銷費用-1940

僅以上四個系統預設付款原因可建立財產清單,自行新增的會計項目不支援此功能。


折舊計算方式

藍途採用直線法計算折舊攤提,,系統會根據頁面上方設定的日期,計算截至該日的剩餘殘值。

計算公式
月折舊金額 = 財產總額 ÷ 耐用年數(月)
範例:購置 $100,000、耐用年數 5 年的設備,購買後第一個月的剩餘殘值為 $98,334

財產處分:出售資產

無論資產是否結束攤提,若有出售情況,可以在資產後方的功能處點選「出售」,輸入收到款項的日期、金額等資訊,系統會自動結束攤提,並計算因出售財產導致的增益/損失。


財產處分:報廢資產

財產因不堪使用直接丟棄、無任何收入時,使用「報廢」功能。輸入報廢日期後,系統會自動:

  • 於處分當日在原交易產生對應的會計分錄

  • 損益表出現「財產交易損失

  • 停止後續折舊計算


已處分財產列表

出售或報廢後的資產會彙整至「已處分財產列表」。如需修改,可在此編輯或還原相關資料。

系統無預留殘值機制:折衷做法

前藍途系統尚未支援直接預留固定資產殘值的功能。在會計實務上,預留殘值的情況較少見,因此系統以直線法全額攤提為預設做法。

若實務上確實需要呈現殘值,可採用以下拆分兩筆資產的折衷方式記錄:

第一筆:折舊部分

金額:購買總額 − 預估殘值

開始日期:購置當日

耐用年限:依實際估算年限設定

第二筆:殘值部分

金額:預估殘值

開始日期:耐用年限到期日

耐用年限:設定較短年限(如 1 年)

例如,購置一台設備,估計 10 年後殘值為 $50,000:第一筆記錄「購買總額 − $50,000」,耐用年限 10 年;第二筆記錄 $50,000,耐用年限從第 10 年起設定較短年限,分別攤提。


參考文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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