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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生呆帳的紀錄方式

收不回來的應收款成為呆帳,以呆帳損失紀錄表示

3 個月前已更新

企業經營上,常因為和客戶之間有良好的信任,會有「先發貨給客戶,款項後收」的情形,此時會先建立一筆「應收款」帳務,以達到提醒的目的。

但可能會因為時間太久或其他因素,導致應收款確定無法收回,在定期結算時,將這筆損失在會計上認列為「呆帳」。認列呆帳雖然在實際上並沒有金流的產生,但因為在藍途系統中已有建立的應收款,因此需要先沖帳轉為收入,再轉為呆帳。作法上建議先運用完成交易,再搭配新增傳票的方式進行分錄調整。


情境舉例

假設公司在去年的6/1建立了一筆$100,000的應收款,今年7/1收到客戶通知,確定此筆應收款無法收回:

1.將原本的應收款完成交易

找出去年6/1的該筆應收款,點選「完成交易」後,輸入收款日期為2024/7/1,

先假設有收到這筆金流

完成交易後,如果查詢會計分錄,看到借方會虛增一筆100,000的金流,這時我們需再透過分錄調整,用呆帳科目來進行沖銷

2.手動新增呆帳科目的傳票與調整分錄

至「會計」>「傳票建立」新增一張傳票,「借:呆帳損失,貸:銀行存款」:

  • 傳票日期:填入打入呆帳的日期2024/7/1

  • 貸方科目的資金帳戶:選擇與原本應收款交易一樣的資金帳戶


3.查詢相關報表

如查詢經營現金流量表,2024/7/1的現金流在正負項都同時新增一筆,因此淨額不變

如查詢損益表,該筆呆帳會認列於2024年7月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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