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若有賺錢,通常會發放年終、績效等獎金獎勵員工,在會計上視同為薪資費用發放,會用「薪資支出」的會計項目記錄。若發放現金股利給股東,可參考文章:發放現金股利的記錄方式)
(註:額外發獎金給股東,但沒有經過股東會同意,以持有股份計算發放金額,視為薪資支出的費用。)
情境說明
假設公司決議在3月5日發放2月的績效獎金$3,000元,以獎勵績效達標的員工
1.
建立一筆「支出」交易,支出原因選「薪資支出」,憑證日期為2/28,會認在2月份的損益表中,支付日期為3/5,支出金額為$3,000元。
2.
記錄支出交易後,透過「交易記錄明細」功能,使用標籤名稱:「2月績效獎金」搜尋,可看出該月共發放多少獎金。
3.
2月份的損益表:營業費用項下的「薪資支出」數字上升
參考文章:發放現金股利的記錄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