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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放獎金的記錄方式

將公司累積賺到的錢,發放現金給員工或股東的記錄方式

3 年前已更新

公司若有賺錢,通常會發放年終、績效等獎金獎勵員工,在會計上視同為薪資費用發放,會用「薪資支出」的會計項目記錄。若發放現金股利給股東,可參考文章:發放現金股利的記錄方式

(註:額外發獎金給股東,但沒有經過股東會同意,以持有股份計算發放金額,視為薪資支出的費用。)


情境說明

假設公司決議在3月5日發放2月的績效獎金$3,000元,以獎勵績效達標的員工

1.

建立一筆「支出」交易,支出原因選「薪資支出」,憑證日期為2/28,會認在2月份的損益表中,支付日期為3/5,支出金額為$3,000元。

2.

記錄支出交易後,透過「交易記錄明細」功能,使用標籤名稱:「2月績效獎金」搜尋,可看出該月共發放多少獎金。

3.

2月份的損益表:營業費用項下的「薪資支出」數字上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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