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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放現金股利的記錄方式

將公司累積賺到的錢,發放現金給股東的記錄方式

3 個月前已更新

一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時,會以保留盈餘分類下的「累積盈虧」來記錄;而部分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使用「未分配盈餘」的會計項目,兩個會計項目所代表的意義是接近的,故以下的操作教學,藍途記帳會用「累積盈虧」來作為發放現金股利的記錄方式。

  • 累積盈虧/未分配盈餘:公司歷年累積的淨利,未以現金或其他資產方式分配給股東、未轉為資本或資本公積,或歷年虧損未經以資本公積彌補,而仍保留於公司的餘額。

(註:若沒有將去年度的帳務結轉,去年的本期損益就無法結轉為今年的累積盈虧,參考文章:年度結轉功能


情境說明

假設公司決議將去年的盈餘,發放現金股利$100,000元給股東

1.

3533累積盈虧」的會計項目已在藍途記帳的預設會計項目中,故直接添加至支出的選單即可。至「會計」>「選單設定」>「付款項目管理」點選右方編輯,將「3533累積盈虧」添加至選單子分組為「付款」及「其他支出」的選單中。

2.

建立一筆「付款」交易,付款原因選剛才建立的「累積盈虧」,付款金額為$100,000元,在附註說明,對象標示為股東。

3.

記錄付款交易後,沖銷資產負債表的「累積盈虧」會計項目,代表累積盈虧減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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