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資產定義國稅局定義「單價超過8萬,且耐用年限超過2年」的資產可計算折舊/攤提,若不符合這個標準的花費,建議列為「雜項購置」或「其他費用」即可。(例:公司電腦一台5萬,僅需列在雜項購置) 耐用年限耐用年限指資產預計能使用的時間,例如裝潢可使用5年、餐廳廚具可使用3年......。您可自行判斷資產的使用年數,預估能使用的期限。若無相對概念,可參考國稅局耐用年數表:點此下載參考文章:需要計算折舊的固定資產如何紀錄?(例:機器設備、辦公設備)需要計算攤提的非固定資產如何紀錄?(例:軟體、裝潢)